学校主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量:

关于申报201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校的科技工作,锻炼中青年教学科研队伍,培育一批有潜在研究前景及价值的科研项目,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3〕6号),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

2、申报者为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初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申报重点项目的老师提交《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3份和《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匿名评审书B表》2份。注意申请评审书分为理工表和社科表两种。《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匿名评审书B表》在论述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基础及资料准备情况如填写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等。

5、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于2013年4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交科技处。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请一般项目的老师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

三、研究生项目

1、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1、研究生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须在毕业那年的5月以前结题。

2、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

3、申请研究生项目的同学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立项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申报。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3、凡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2项的不得申报。

4、研究时间统一填写为2013年9月~2015年8月,研究生项目研究完成时间要求最迟为毕业那年的4月,并且必须在5月以前结题。

5、管理费按资助经费的5%填写。

6、请各二级学院对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进行初评,并进行打分排名,于2013年4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初评汇总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交科技处。

附:教育厅项目相关表格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2013年基金项目申报文件和表格.rar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邮编:650500

  • 微信公众号

云南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科研实验中心) 滇ICP备20001865号-11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