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中医学院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劳务津贴计发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及老师:
为调动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做好科研项目,保证一定的时间投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中,学校制订了《云南中医学院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劳务津贴计发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请二级学院(部门)收集意见并汇总,于10月15日前交科技处。
本通知同时挂在科技处网站(http://www.kjc.ynutcm.edu.cn)
附:《云南中医学院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劳务津贴计发办法
(征求意见稿)》
科技处
2013年10月8日
云南中医学院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劳务津贴计发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科研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单位,具体金额以云南中医学院当年标准为准。
二、科研项目级别
项目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以正式批准立项的通知为准。
1、纵向科研项目类:本办法之“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项目指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纵向课题,是由课题来源单位向全社会发布公告、项目负责人申请,经评估、审批等程序予以立项的项目。院级项目以学院正式下文立项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主要指科技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一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各类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国家工信委项目。
(2)省(部)级科研项目:主要指中国科学院、教育部等部委及其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省科技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各类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类项目;省发改委项目;省工信委项目;省院省校合作项目。
(3)地厅级科研项目:主要指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省属厅(局)下达的科研项目;昆明市科技局下达的课题。
(4)院级项目:学院立项的科研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类:
是指我院教师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委托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委托的科技咨询、调查、技术服务、产品研发等科技服务项目,并由委托方支付科研经费;或我院教师协作有关单位申报立项并拨付协作经费的项目。
三、项目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项目级别
| 标准学时
| 说明
|
国家级
| 216
| 1. 研究年度以计划任务书为准;
2.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纵向项目并将合作经费拨付学校的,降低1个级别计算工作量。
|
省部级
| 108
|
地厅级
| 54
|
院级
| 32
|
横向项目
| 参照《云南中医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计算。
|
四、有关说明
1、涉及到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权重参照下表:
单位数或人数
| 2
| 3
| 4
| 5
| ≥6
|
名次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1
| 2
| 3
| 4
| 5
| ≥6
|
系数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
| 0.1
| 0.05
| 0.5
| 0.2
| 0.1
| 0.1
| 0.05
| 0.05
|
合作者为第6名及以后者按0.05权重分配。
2、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工作量分配方案,科技处核实。
3、项目必须是以云南中医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
4、若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相应工作量的计算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未涉及或未明了的特殊情况,提请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裁决。
6、本办法由科技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