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级项目验收及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中医学院院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云南中医学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到期项目应进行结题。请合同到期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以便完成验收及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合同到期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均要进行验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全部完成研究计划。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云南中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3份;
2、《云南中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3份(单面打印);
3、技术资料8份,包括(1)项目申请书,(2)研究报告,(3)相关资料(论文及专著、分析测试报告等)。请将技术资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项目鉴定
对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或参加各级各类奖励评审的项目须进行鉴定。申请鉴定的科研成果应全部完成项目研究计划。
(一)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云南中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鉴定申请表》3份;
2、《云南中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3份(单面打印);
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8份(单面打印);
4、技术资料份10份,包括(1)项目申请书,(2)研究报告,(3)检索查新报告,(4)相关资料(论文及专著、分析测试报告等)。请将技术资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5、《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压缩包(鉴定工作结束后填写)。
(二)鉴定的标准和内容。
1、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项目申请书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
2、项目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建议方案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
3、项目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数据和资料是否准确和完整;
4、项目研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5、项目研究成果有哪些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达到何种水平、能够取得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研究尚存在哪些不足,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事宜
1、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材料于2013年11月1日前交科技处,以便统一组织验收或鉴定。
2、所需表格及研究报告编写要点请从云南中医学院网站-机构设置-行政机构-科技处-资料下载栏下载。
附:学院基金合同到期项目名单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