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云教科〔2013〕15号),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立项项目计划已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请及时签订《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尽快启动项目研究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到按时启动、按时结题,每年度须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研究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研究生研究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4月。
三、教育厅立项自筹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0.5万元。
四、请将《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三份经部门形式审查后于2013年9月10日前交科技处项目办。
附:1、201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13年任务合同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