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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5 浏览量:

有关部门及老师: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征集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的通知》,省卫生厅正在组织征集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

省卫生厅对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内容的中医药图书、画册、影视、动漫等科普作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宣传的中医养生宣传册或中医养生视频进行征集。请部门及老师积极推荐中医养生保健作品和宣传册及视频,于8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交科技处。

附: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征集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的通知

科技处

2014年8月15日

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征集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推荐和中医药养生科普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条件

(一)中医药机构(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机构均可),具有较好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基础;

(二)具有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宣教场所,能够展示中医药人文古迹、文物资料,能够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培训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员;

(三)具有负责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科普作品和宣传册或视频条件

(一)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内容的中医药图书、画册、影视、动漫等科普作品;

(二)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宣传的中医养生宣传册或中医养生视频。

三、推荐方式

(一)请各州、市卫生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按省级中医药教育基地条件遴选推荐,并填写《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荐表》,于8月19日前报省卫生厅中医处。

(二)请各州、市卫生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中医养生保健科普作品和中医养生宣传册或中医养生视频,并将作品于8月19日前报省卫生厅中医处。

联系人:张旭芳 叶宏

联系电话:0871-67195136 67195137(传真)

附件:云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荐表

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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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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