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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招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3 浏览量:

各有关部门:

为鼓励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中医药科研选题,支持学术思想创新,引导教师关注中医药应用研究,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从2011年起设立“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简称“白药创新基金”)。

目前,“白药创新基金”云南白药集团管理方为云南白药集团创新研发中心。该创新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了2014年企业拟招标项目。

一、拟招标项目

1、黄草乌质量标准:按2010版中国药典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对黄草乌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并制定黄草乌饮片质量标准(特别含药材基源及伪品、炮制方法、含量测定或限度)。

2、基于模式动物斑马鱼筛选具有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药食两用中药材:通过对模式动物斑马鱼成鱼及胚胎的培养,观察药物对其生长发育过程的影响,筛选出具有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药食两用中药材,从而为开发具有改善青少年生长发育功能的保健品、药品奠定基础。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

2、承担项目的团队应当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三、资助经费

申报经费按实际预算填写。

四、研究时间

研究时间为1-2年。

五、成果要求

获资助项目成果须标注“白药创新基金”资助。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成果形式为专利的,项目申请人或主要成员须为发明人。

六、申请程序

根据《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接受二级部门推荐的项目后,组织院内专家和企业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白药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后发文公布,同时划拨研究经费。”

七、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二级学院于7月9日前将学院推荐意见及《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交科技处。

获批准立项后需提交《白药创新基金项目责任书》一式4份。

《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白药创新基金项目责任书》可从云南中医学院网站—科技处栏下载。

附:《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实施方案》

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

(科技处代章)

2014年7月2日

附: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增强云南中医学院师生,特别是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鼓励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中医药科研选题和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支持学术思想创新,引导教师和研究生关注中医药应用研究、取得中医药创新成果及国内外较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特设立“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简称“白药创新基金”)。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校长任主任,云南白药集团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学校和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的“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并设立创新基金办公室,负责协调创新项目评审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学院科技处负责教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届白药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是:

主任:(云南中医学院)

副主任:(云南白药集团)

成员:(中医学院2人,云南白药1-6人)

办公室主任:1人(云南中医学院)

三、白药创新基金的设立及管理

(一)基金设立

白药创新基金由云南白药集团、云南中医学院共同提供,总金额200万元,在10年内分年度拨付(拨付时间为每年项目评审完成后两周内),原则上每年各拨付10万元,共20万元。并可根据当年创新基金申请、评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基金设立方云南白药集团对白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成果享有优先受让权。

(二)白药创新基金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1. 白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注重创新、依靠专家、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2. 白药创新基金每年评审一次,主要面向云南中医学院具有教育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的教师、硕士研究生、优秀本科生所承担的、有望取得创新成果的项目,以及已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的师生。

3、白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白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原则上以项目或课题为依托。

(2)结合云南白药提供的科研选题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3)申请白药创新基金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

(4)申报的白药创新基金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应完成必要的预实验,具备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4、对于年度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和课题,允许连续申报,但申报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5、对已经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原则上不予受理和资助;申请者已在云南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可以再申报。

6、对于最终成果类型为论文的申报项目,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必须为项目申请者;对于最终成果类型为专利的申报项目,专利持有人必须为项目申请者或主要成员。

(三) 基金申请、受理与立项

1. 白药创新基金项目由二级部门申报、初评、推荐;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组织专家复审、立项。白药创新基金申请及初评时间为每年的11月20日至12月20日,审批、立项时间为当年的12月21日至12月31日。

2.符合白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者,由申请者向二级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书,经二级部门学术委员会形式审查及评审后,按事先审定的差额推荐数,将优秀者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推荐至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 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接受二级部门推荐的项目后,组织院内专家和企业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白药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后发文公布,同时划拨研究经费。

4.对资助项目,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和项目承担者签订白药创新基金项目责任书(一式4份,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云南白药集团、云南中医学院二级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者各执1份)。无故逾期不签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5.拟申请白药创新基金项目者,须由本人填写《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报二级部门。

6.各二级部门可按所属硕士研究生数的20%推荐硕士研究生白药创新基金项目数,并认真把关。《申请书》需填写专家评审成绩、初审意见及二级部门意见。

7. 白药创新基金项目由各二级部门组织申报及评审后推荐至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报白药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发文公布,同时划拨研究经费。

(四)基金管理

1.白药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由云南白药、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2.白药创新基金由白药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具体操作实行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二级部门两级管理。

3.二级部门负责对白药创新基金的申报及初审,获资助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承担白药创新基金评审的二级部门向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上交白药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情况汇总、专家组成情况及评审推荐结果。

4. 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对二级部门管理创新基金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提取获资助项目金额的5%作为管理费,用于白药创新基金办公室和二级部门对白药创新基金的管理。

5.各二级部门对项目的管理情况,可作为下一年度对二级部门白药创新基金资助与否的考核依据之一。

四、每年经费预算

课题经费:20×0.9万元=18.0万元

项目评审费:1.0万元

项目管理费:1.0万元

经费总计:20.0万元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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