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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0 浏览量:

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2 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中医药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 2022年度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2022年云南省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

联合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省“三张牌”战略实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支持云南省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成员单位开展以中医药(民族医药)为主、多学科融合创新性研究,带动新技术、新方法和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为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技术储备和人才支撑。

继续聚焦滇南医学、南药、民族医药三个研究领域,每个领域除重大项目外支持不少于100万元。鼓励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

一.重大项目

以我省战略性中医药服务及产业的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制约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和瓶颈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研究,推动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2022年拟立项资助1项,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一)选题重点

1.中医药(民族医药)诊治重大疑难疾病、区域性重大慢性病、优势病种应用基础研究。

2.经典名方与中药大品种的药性理论和复方配伍理论研究。

3.中医基本证候与重大疾病病因病机创新研究。

4.云南省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及应用基础研究。

【考核指标】

项目考核指标应可考核、可量化,预期目标需覆盖以下考核指标其中一项:

1.申报并获得省部级或国家一级学会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单位)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参与单位)。

2.申报并获得NSFC-云南联合基金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基金资助,或获得科技部重点专项资助(牵头单位或课题单位),或获得云南省重大专项资助(牵头单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承担单位2项,参与单位各1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要求每个项目至少联合以上两家中医联合专项参加单位合作申报,原则上应联合企业申报。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云南中医药大学及其第一、二、三附属医院的在职人员,主持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或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在56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在职教师须分别以第一、二附属医院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1. 限项规定

(1)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类项目1项及以上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申报需围绕科学问题凝练研究方面,设置3-5个子课题,形成具有统一目标的项目特色集群。

(2)重大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全年受理,成熟一项支持一项。

二.重点项目

围绕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发展的重点科学和技术问题,解决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科学问题;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形成一批重要的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等。2022年拟立项资助20项,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一)选题重点

1.中医基本证候与重大疾病病因病机治则治法研究。

2.名老中医、民族民间医、滇南医学学术思想及经验挖掘整理研究。

3.南药、民族医药、滇南医学理论及应用基础创新研究。

4.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新发、突发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

5.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应用基础探索研究。

【考核指标】

项目考核指标应可考核、可量化,预期目标需覆盖以下考核指标其中一项:

1.申报并获得省部级或国家一级学会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单位)。

2.申报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青年项目1项或地区基金项目2项,或获得云南省重大专项资助(牵头单位)。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中医联合专项理事单位与参加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中医联合专项理事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在职人员,主持过省部级(含省级)以上项目或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在56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在职教师须分别以第一、二附属医院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1. 限项规定

(1)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以及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面上项目

主要资助中医学、中药学、民族医药学和中西医结合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22年拟立项资助105项,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一)选题重点

参照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条件

参照重点项目。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中医联合专项理事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在职教师须分别以第一、二附属医院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1. 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向联合专项申请1项项目,不得同时以同一或类似研究内容再申请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考核指标】

项目考核指标应可考核、可量化,预期目标需覆盖以下考核指标其中一项:

1.申报并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以及学会科学技术奖(参与单位)。

2.申报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地区基金项目1项或获得云南省重大专项资助(参与单位),或获得云南省重点项目资助(承担单位)。

四.青年项目

2022年拟立项资助50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 选题重点

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自由探索。

  •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条件

参照重点项目。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中医联合专项理事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在职教师须分别以第一、二附属医院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

  1. 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向联合专项申请1项项目,不得同时以同一或类似研究内容再申请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2)已主持过联合专项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考核指标】

项目考核指标应可考核、可量化,预期目标需覆盖以下考核指标其中一项:

1.申报并获得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参与单位)。

2.申报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单位)或云南省面上项目(承担单位)。

五.申报和受理要求

(一)申报网址

登录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填报(http://116.52.249.142/egrantweb/)。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使用手册》。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1.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2.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管理群,QQ群号:1005963056。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2月31日16:00,受理网上申报。

2022年1月1日-1月5日16:00,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三)受理要求

1.项目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打印《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照《项目指南》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书的规范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形式审查合格申请项目纸质汇总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3.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推荐函(含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书》(一式两份)。推荐函应说明推荐过程,同时附单位形式审查和推荐意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兆杰

联系电话:0871-65919729

电子邮箱:943538801@qq.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崇德楼313室

附件1.依托单位名称.docx 附件2:申请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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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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